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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粪池清理

循环池管道检测标准规范_循环池管道检测标准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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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给我一份GB-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吗

 十一、建筑排水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实施细则

 (一)建筑排水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本细则包括:室内排水系统、雨水排水系统、中水排水系统的管道安装式和各系统中心管道附件及卫生设备的安装,以及通球试验。其中隐含各系统中项目,一般项目和允许偏差项目的质量检验标准和检验方法。

 1. 室内排水管道及配件安装质量检验平定标准

 适用于室内排水、雨水等用塑料管、铸铁管、镀锌和非镀锌钢管、混凝土管等的安装。

 项目 项次 内 容 检验方法

 主控

 项目 1 隐蔽或埋地的排水管道在隐蔽前必须做灌水试验,其灌水高度应不低于底层卫生器具的上边缘或底层地面高度。 满水分钟水面下降后,再灌满观察5分钟,液面不降,管道及接口无渗漏为合格。

  2 生活污水铸铁管道的坡度必须符合设计或GB-规范中表5.2.2如下规定

  管 径(mm) 标准坡度(‰) 最小坡度(‰)

  ① 水平尺、拉线尺量检查

  ②

  ③

  ④

  ⑤ 7

  ⑥ 8 5

  3 生活污水或塑料管道的坡度必须符合设计或GB-规范中表5.2.3如下规定

  管径(mm) 标准坡度(‰) 最小坡度(‰) 水平尺、拉线尺量检查

  ②

  ③ 8

  ④ 6

  ⑤ 5

  ⑥ 7 4

  4 排水塑料管必须按设计要求及位置装设伸缩节。如设计无要求时,伸缩节间距不得大于4m。高层建筑中明设排水塑料管道应按设计要求设置阻火圈或防火套管。 观察检查

  5 排水主立管及水平干管管道均应做通球试验,通球球径不小于排水管道管径的2/3,通球率必须达到%。 通球检查

 一般

 项目 1 在生活污水管道上设置的检查口或清扫口,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下列有关规定:

  1 在立管上应每隔一层设置一个检查口,但在最底层和有卫生器具的最高层必须设置。如为两层建筑时,可仅在底层设置立管检查口;如有乙字弯管时,则在该层乙字弯管的上部设置检查口。检查口中心高度距操作地面一般1m,允许偏差±mm;检查口的朝向应便于检修。,暗装立管,在检查口处应安装检修门。

 2 在连接2个及2个以上大便器或3个及3个以上卫生器具的污水横管上应设置清扫口。当污水管在楼板下悬吊敷设时,可将清扫口设在上一层楼地面上,污水管起点的清扫口与管道相垂直的墙面距离不得小于mm;若污水管起点设置堵头代替清扫口时,与墙面距离不得小于mm。

 3 在转角小于°的污水横管上,应设置检查口或清扫口。

 4 污水横管的直线管段,应按设计要求的距离设置检查口或清扫口。 观察和尺量检查

  2 埋在地下或地板下的排水管道的检查口,应设在检查井内。井底表面标高与检查口的法兰相平,井底表面应有5%坡度,坡向检查口。 尺量检查

  3 金属排水管道上的吊钩或卡箍应固定在承重结构上。固定件间距:横管不大于2m;立管不大于3m。楼层高度小于或等于4m,立管可安装1个固定件。立管底部的弯管处应设支墩或采取固定措施。 观察或尺量检查

  4 排水塑料管道支、吊架间距应符合GB-规范表5.2.9如下规定。

  管径(mm) 尺量检查

  立管 1.2 1.5 2.0 2.0 2.0

  横管 0.5 0. 1. 1. 1.6

  5 排水通气管不得与风道或烟道连接,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通气管应高出屋面mm,但必须大于最大积雪厚度。

 2 在通气管出口4m以内有门、窗时,通气管应高出门、窗顶mm或引向无门、窗一侧。

 3 在经常有人留的平屋顶上,通气管应高出屋面2m,并应根据防协要求设置防协装置。

 4 屋顶有隔热层应从隔热层板面算起。 观察和尺量检查

  6 安装未经消毒处理的医院含菌污水管道,不得与其他排水管道直接连接。 观察检查

  7 饮食业工艺设备引出的排水管及饮用水水箱的溢流管,不得与污水管道直接连接,并应留出不小于mm的隔断空间。 观察和尺量检查

  8 通向室外的排水管,穿过墙壁或基础必须下返时,应采用三通和弯头连接,并应在垂直管段顶部设置清扫口。 观察和尺量检查

  9 由室内通向室外排水检查井的排水管,井内引入管应高于排出管或两管顶相平,并有不小于的水流转角,如跌落差大于mm可不受角度限制。 观察和尺量检查

  用于室内排水的水平管道与水平管道、水平管道与立管的连接,应采用三通或四通和斜三通或斜四通。立管与排出管端部的连接,应采用两个弯头或曲率半径不小于4倍管径的弯头。 观察和尺量检查

  室内排水管道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GB-规范表5.2.如下规定。

  项次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1 坐 标 用水准仪(水平尺)、直尺、拉线和尺量检查

  2 标 高 ±

  3

 横管纵横方向弯曲 铸铁管 每1m ≯1

  全长(m以上) ≯

  钢管 每1m 管径小于或等于mm 1

  管径大于mm 1.5

  全长(M以上) 管径小于或等于mm ≯

  管径大于mm ≯

  塑料管 每1m 1.5

  全长(m以上) ≯

  钢筋混凝土管、混

 凝土管 每1m 3

  全长(m以上) ≯

  4

 立管垂直度 铸铁管 每1m 3 吊线和尺量检查

  全长(5m以上) ≯

  钢管 每1m 3

  全长(5m以上) ≯

  塑料管 每1m 3

  全长(5m以上) ≯

 2.卫生器具安装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适用于室内污水盆、洗涤盆、洗脸(手)盆、盥洗槽、浴盆、淋浴器、大便器、小便器、大便冲洗槽、妇女卫生盆、化验盆、排水栓、地漏、加热器、煮沸消毒器和饮水器等卫生器具安装。

 项目 项次 内 容 检验方法

 主控项目 1 卫生器具的安装应采用预埋螺栓或膨胀螺栓安装固定 现场观察检查

  2 卫生器具安装高度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规范规定。 按设计及规范要求检查

  3 卫生器具给水配件的安装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规范的规定 按设计及规范要求检查

  4 排水栓和地漏的安装应平正、牢固,低于排水表面,周边无渗漏。地漏水封高度不得小于mm。 试水观察检查

  5 卫生器具交工前应做满水和通水试验 满水后各连接件不渗不漏;通水试验给、排水畅通。

  6 卫生器给水配件应完好无损,接口严密,启闭部分灵活。 观察及手扳检查。

  7 与排水横管连接的各卫生器具的受水口和立管均应采取妥善可靠的固定措施;管道与楼板的接合部位应采取牢固可靠的防渗、防漏措施。 观察和手板检查。

  8 连接卫生器具的排水管道接口应紧密不漏,其固定支架、管卡等支撑位置应正确、牢固,与管道的接触应平整。 观察及通水检查。

 一般项目 1 卫生器具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GB-规范表7.2.3如下规定

  项次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① 坐标 单独器具 拉线、吊线或尺量检查

  成排器具 5

  ② 标高 单独器具 ±

  成排器具 ±

  ③ 器具水平度 2 用水平尺和尺量检查

  ④ 器具垂直度 3 吊线和尺量检查

  2 有饰面的浴盆,应留有通向浴盆排水口的检修门 观察检查

  3 小便槽冲洗管,应采用镀锌钢管或硬质塑料管。冲洗孔应斜向下方安装,冲洗水流同墙面成角。镀锌钢管钻孔后应进行二次镀锌。 观察检查

  4 卫生器具的支、托架必须防腐良好,安装平整、牢固,与器具接触紧密、平稳。 观察和手扳检查

  5 卫生器具给水配件安装标高的允许偏差应GB-规范中表7.3.2如下规定

  项次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① 大便器高、低水箱角阀及截止阀 ± 尺量检查

  ② 水嘴 ±

  ③ 淋浴器喷头下沿 ±

  ④ 浴盆软管淋浴器挂钩 ±

  6 浴盆软管淋浴器挂钩的高度,如设计无要求,应距地1.8m 尺量检查

 3.卫生器具排水管道安装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项目 项次 内 容 检验方法

 主控项目 1 与排水横管连接的各卫生器具的受水口和立管均应采取妥善可靠的固定措施;管道与楼板的接合部位应采取牢固可靠的防渗、防漏措施。 观察和手扳检查

  2 连接卫生器具的排水管道接口应紧密不漏,其固定支架、管卡等支撑位置应正确、牢固,与管道的接触应平整。 观察及通水检查。

 一般项目 1 卫生器具排水管道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GB-规范表7.4.3如下规定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①

  横管弯曲度 每1m长 2 用水平尺量检查

  横管长度≤m,全长 < 8

  横管长度>m,全长

  ② 卫生器具的排水管口及横支管的纵横坐标 单独器具

  成排器具 5

  ③ 卫生器具的接口标高 单独器具 ± 用水平尺和尺量检查

  成排器具 ±5

  2 连接卫生器具的排水管管径和最小坡度,如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GB-规范表7.4.4如下规定

  项次 卫生器具名称 排管管径(mm) 管道的最小坡度(‰) 检验方法

  ① 污水盆(池) 用水平尺和尺量检查

  ② 单、双格洗涤盆(池)

  ③ 洗手盆、洗脸盆 ~

  ④ 浴盆

  ⑤ 淋浴器

  ⑥ 大便器 高、低水箱

  自闭式冲洗阀

  拉管式冲洗阀

  ⑦ 小便器 手动、自闭式冲洗阀 ~

  自动冲洗水箱 ~

  ⑧ 化验盆(无塞) ~

  ⑨ 净身器 ~

  ⑩ 饮水器 ~ ~

  ⑾ 家用洗衣机 (软管为)

 4.雨水管道及配件安装质量检验标准

 项目 项次 内 容 检验方法

 主控项目 1 安装在室内的雨水管道安装后应做灌水试验,灌水高度必须到每根立管上部的雨水斗。 灌水试验持续1h,不渗不漏

  2 雨水管道如采用塑料管,其伸缩节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 对照图纸检查。

  3 悬吊式雨水管道的敷设坡度不得小于5‰;埋地雨水管道的最小坡度,应符合GB-规范中表5.3.3中如下规定:

  项次 管径(mm) 最小坡度(‰) 检验方法

  ① 水平尺、拉线尺量检查。

  ②

  ③ 8

  ④ 6

  ⑤ 5

  ⑥ ~ 4

 一般项目 1 雨水管道不得与生活污水管道相连接 观察检查

  2 雨水斗管的连接应固定在屋面承重结构上。雨水斗边缘与屋面相连处应严密不漏。连接管管径当设计无要求时,不得小于mm。 观察和尺量检查

  3 悬吊式雨水管道的检查口或带法兰堵口的三通的间距不得大于GB-规范表5.3.6如下规定

  项次 悬吊管直径(mm) 检查口间距(m) 检验方法

  ① ≤ ≯ 拉线、尺量检查

  ② ≥ ≯

  4 雨水管道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GB-规范中表5.2.的规定

  5 雨水管管道焊接的焊口允许偏差应符合GB-规范中表5.3.8如下规定

  项次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① 焊口平直度 管壁厚mm以内 管壁厚1/4 焊接检验尺和游标卡尺检查

  ② 焊缝加强面 高度 +1mm

  宽度

  ③ 咬 边 深度 小于0.5mm 直尺检查

  长度 连续长度 mm

  总长度(两侧) 小于焊缝长度的%

 5.中水管道安装质量检验标准

 说明:建筑中水排水系统完全引用室内排水系统的有关规范规定执行。

 (二)建筑排水工程施工监理的预控内容

 1、 审核承包单位图纸和组织施工图纸的设计交底会

 审核和熟悉施工图纸,了解工程特点和工程质量的要求,将设计图纸中影响施工顺利进行、图纸差错和工程质量等问题汇总,形成文件,及时组织设计交底会,并做好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等图纸的预控工作。

 2、 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及技术交底单

 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方案,必须经过监理工程师审核认定后方可进行施工。施工方案一经批准承包单位必须认真执行,不得擅自改动,必要时进行样板试验引路。

 3、 对分包单位的资质,施工管理人员的资格、特殊技术工种的上岗证要进行审核。

 4、 安装开始之前应对土建主题工程的基面进行验收,对基面的外形尺寸、标高、坐标、坡度、以及预留洞,预埋管件要对照图纸进行核验。

 5、 工程使用的各种材料、配件及设备应经过监理工程师的认定,使用的各种管材设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1) 铸铁排水管及管件规格品种应符合设计要求,灰口铸铁管的壁薄厚均匀,内外光滑整洁,无浮砂、包砂、粘砂,更不允许有砂眼,裂纹、飞刺和疙瘩。承插口的内外径及管件造型规矩,法兰接口平整,光滑严密,地漏和反水弯的扣距必须一致,不得有偏扣、乱扣、方扣、丝扣不全等现象。

 (2) 镀锌碳素钢管及管件管壁内外镀锌均匀,无锈蚀,内壁无飞刺,管件不得有偏扣、乱扣、方扣、丝扣不全等现象。

 (3) 建筑排水用硬质氯乙烯(UPVC)管材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所用粘结剂应是同一厂家配套产品,应与卫生洁具连接相适应,并有产品合格证及说明书。管材内外表层应光滑,无气泡、裂纹、管壁厚度均匀,色泽一致,直管段挠度不大于1%。管件造型应规矩、光滑、无毛刺,承口应有稍度,并与插口配套。

 (4) 捻口所用青麻、油麻、不允许有腐朽现象。所用沥青漆、防锈漆、调和漆、银粉、粘和剂,必须有生产日期和出厂合格证。

 (5) 卫生洁具的规格、型号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有出厂产品合格证,卫生洁具外观应规矩,造型周正、表面光滑、美观、无裂纹,边缘平滑,色调一致。

 卫生洁具零件规格应标准,质量应可靠并符合国标,外表光滑、电镀均匀、螺纹清晰,螺母松紧适度,无砂眼裂纹等缺陷。应采用节水型洁具。

 (6) 硬聚氯乙烯管道运输装卸,不得剧烈撞击、抛摔和重压,堆放不得超过1.5米,距热源不少于1.0米,不准露天爆晒,绝对不允许用明火烘煨管,贮存一般不超过一年。

 6、 在土建主体结构施工中,注意本专业须做的预埋件、预留洞施工配合与预控工作。

 (三)建筑排水工程施工监理质量控制要点

  监理工程师针对排水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通病,监督施工承包单位严格遵守施工工艺操作规程,消除通病。

 1、 管道施工作业条件和控制要点

 (1) 埋地管道施工控制要点

  埋地管道必须铺设在未经扰动的坚实土层,或铺设在按设计要求须经过夯实的松散土层上,管道及管道支撑或支墩不得铺设在冻土层和未经处理的扰动的松土上,沟槽内遇有块石要清楚,扰动的土层要经过处理,要防止管道产生不均匀沉陷造成质量事故,管道铺设的高程、座标要符合设计要求硬质聚氯乙烯塑料管只适用建筑内部管道安装。

 室外管道在雨季施工,应做好沟槽排水措施,不能产生积水泡槽问题,更应严防因地面雨水流入管沟内造成漂管,使管口折裂事故。

 埋设管道沟槽要平直,沟底要夯实平整,坡度符合要求,穿过建筑基础处要预先留好管洞。

 (2) 安装管道(包括设备层、管道竖井、吊顶内的管道)首先应该核对各种管道的标高、座标,各种管道排列有序,符合设计图纸要求。

 (3) 室内明装管道要与土建结构的进度相隔1—2层的条件下进行安装,室内低平地平

 标高和房间尺寸线应弹好,在粗装修工序已完无有其它障碍下进行安装。

 (4) 安装卫生洁具应在与洁具连接的管道做完压力试水、闭水试验,并已办好隐预检手续;

  浴盆的稳装应在厕浴间内土建专业做完地面防水层及保护层经试水后再进行施工安装。

 2、 排水干管安装

 (1)埋地管道的基础符合设计和管道作业条件,管坡标高、座标、复验标准后方可进行安装;承口朝来水方向,由出水口出处向室内顺序排列,捻口材料和接口方式严格安照设计要求和安装工艺规程进行,并做好捻口时管道移位的预防措施。冬季接管捻口要做好冬施防冻口措施。

 (2)埋地管道安装好经闭水试验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管道隐蔽工程验收手续,做好临时封堵各预留管口后,才允许管道按规定要求敷土回填。

 2、排水立管管托、吊管道安装

 (1) 安装在设备层内或吊顶内的排水管道可根据设计要求做好托、吊或砌墩支架。在管道安装完毕做好闭水试验,按隐蔽工程项目做好隐检手续,才允许进行管道的防腐保温工序施工,经验收合格,再进行土建结构的盖沟盖板、封设备层盖顶和吊顶的装修工作。

 (2) 排水立管安装

  立管安装注意预留横向支管和检查孔的位置、高程、要符合设计要求;高程建筑的主管应考虑管道胀缩补偿器的安装。

 4、内排雨水管道的管材要按设计要求选用,注意管道承压的要求,雨水漏斗的连接管应固定在屋面承重结构上,雨水漏斗边缘应与屋面相连处做到严密不漏。雨水管道安装后,应做灌水试验进行漏渗检查。

 5、硬质塑料管安装的质量控制要点

  接口要注意先试插接口合格及清口除灰,粘结剂涂抹做到先抹承口后抹插口,注意接 好口后的余料擦拭干净。

 立管要注意安装伸缩节,位置距地坪或蹲台~mm;埋地管道(室内)管道周围应先用细砂回填至管顶mm,上覆过筛土,夯实时勿碰管道。

 6、卫生器具安装质量控制要点

 (1)安装卫生器具时,宜采用预埋支架或用膨胀螺栓进行固定。如用木螺丝固定应于墙体内预埋浸泡沥青漆的防腐木砖,木砖低于净墙面mm 。

 (2)卫生器具的陶瓷件与支架接触面应平稳妥帖,必要时应加软垫,如陶瓷件直接固定墙体时,螺栓应加软垫圈,拧紧时不能用力过猛,防陶瓷破裂。

 (3) 管道及管道附件与卫生洁具的陶瓷件连接处应垫的胶皮、油灰等填料和垫料。

 (4) 固定洗脸盆、洗手盆、洗涤盆、浴盆的排水口接头,应通过旋紧螺母来实现,不得强行旋转落水口,落水口应与盆应相平或略低于盆底。

 (5) 需装设冷水和热水的卫生器具,应将冷水龙头装在左手侧,热水龙头装在右手侧。

 (6) 安装座便器和妇女卫生盆时要在其底部与所接触的地坪之间加进橡胶垫。

 (7) 大便器、小便器的排水口承插接头应用油灰填充,不得用水泥砂浆填充。

 (8) 座便器安装时注意便器座标超偏,和冲水主管座标超偏,橡胶软管弯瘪或伸接过紧,橡胶软管拉伸过紧,搭接过短或软管质量不好。严禁用铅丝捆绑软管与硬管搭接处。应用喉箍卡固定卡牢,以防此处漏水。

 (9) 地漏应安在最低处,其箅子顶面应低于设置处地面5mm。

 () 安装电热器应有接地保护装置,试验时先加满水后通电启动。

 6、成品保护

 (1) 管道安装完成后,应将所用管口妥善封闭严密,防止杂物进入,造成管道堵塞;

 (2) 安装完的管道应加强保护,严防承重被当脚手架,尤其是立管距地2米以下时,应用木板捆绑保护;

 (3) 严禁利用塑料管道作为脚手架的支点或安全带的拉点、吊顶的吊点;

 (4) 其临近管道焊接时,不许明火烘考塑料管,以防管道变形;

 (5) 油漆粉刷前应将排水管道包裹保护,以防污染管道;

 (6) 埋地管道回填时,管道四周和顶部要用细土覆盖,人工夯填,逐层夯实,不许在管道顶部用蛤蟆夯等机械夯土。

 (7) 冬季施工接口必须采用防冻措施;

 (8) 不允许在安装好的托吊管道上搭架子栓物器;

 (9) 卫生洁具安装成品保护

 冬季无通暖时,要把卫生洁具放水干净 ,做到存水弯无积水,以免冻裂。

 搬运卫生洁具要防止磕碰,对洁具和镀件要做好保护工作。也可在竣工前统一安装。

 注意地漏是否通畅,分户阀是否关好,以免渗漏,使装修工程受损。

 (四)建筑排水工程施工质量通病

 1、 专业及公众间配合不当的通病

 (1) 由于地面标高超偏或调整,有关项目未进行相应调整造成管道预留口、器具、设备等的标高超偏。

 (2) 由于砖、柱、垛尺寸调整或偏差,造成管道位移,管道吃墙或影响门、窗扇启闭;

 (3) 暖气片后,墙不摸灰、粉刷或没装修即安装影响装饰工程质量;

 (4) 由于水、电专业设计配合不当,施工审图不细,造成管道、设备与电气开关插座等设施距离过近或重叠,影响安全和使用;

 (5) 管道穿越楼板处,没用与楼板同标号的混凝土按正式工序进行堵洞,切断主筋后,未采取有效措施处理,有防水层的地面,管洞周围,防水处理不好,造成渗漏;

 (6) 竖向管井,无分层隔断,不符合消防要求;

 (7) 防水层做完后又剔槽打洞,埋设管道及排水器;

 (8) 地漏埋设未考虑厕浴间与走廊地面高差,未考虑地面坡度,未考虑面层厚度,造成排水不入地漏以及地面流水倒坡等影响地面及墙面的防水性能。

 2、 水、暖、卫工种间的共性通病

 (1) 固定支架的位置、构造及固定做法不符合要求;

 (2) 支、托、吊架规格、间距、标高不符要求,固定不牢、不平不正,与管道接触不好,制作粗糙;

 (3) 管道或支墩铺设在冻土或松土上,支墩砌筑不符合要求;

 (4) 管道、支、托、吊金属设备等未经除锈、防腐即进行安装;或除锈、防腐、清理灰浆不彻底,防腐、面漆的遍数不够,及局部漏刷;

 (5) 给排水、采暖、煤气等管道的相互位置或间距不符合规范要求;

 (6) 管道坡度超偏差,甚至倒坡,预留口不准,局部塌落或压弯;

 (7) 管道连接存在的质量问题:

  不允许焊接而采用焊接;焊口不平直,加强面不足,有烧穿、裂纹、气孔、夹渣等缺陷;

 丝接接头不规整,断丝多,丝扣外露超差,麻头不清理,镀锌钢管的镀锌层被破坏;

 法兰接头平齐,垫料不符合要求,出现双层或多层垫;

 承插口或套管接口填料不符合要求,灰口不饱满密实、间隙偏差过大,甚至用水泥抹口。

 (8) 水压试验、耐压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闭水和灌水试验问题:

 程序和方法不符合要求,结论不确切,签证不全;

 试验部位不全,有漏试区段或系统;

 对要求进行严密性试验的阀门进行水压试验,安装前的产品质量未按规定取样或全数试验,有缺项、露项。

 (9) 主要材料、设备无出厂合格证,无进场检验手续。

 3、 建筑排水管道安装通病

 (1) 对三通、弯头的选型、匹配不当,致使水平托、吊管的高度不合理,影响使用、维修及美观;

 (2) 水平管段上采用了直角三通或直角四通;立管与水平排除管连接,采用可度弯头,影响污水正常排放。

 (3) 托、吊和铺设管道、塌腰或倒坡,高层建筑辅助臭气管道、连通管倒坡;

 (4) 检查口或清扫口设置数量不够,位置不当,朝向不对。

 (5) 排水不畅或堵塞;

 安装前不认真清膛;

 甩口不及时封堵,或封堵措施不当,检查口、清扫口安装不及时;

 土建水泥浆流入管道,向便器、地漏倾倒杂物;

 (6) 蹲便器的存水弯没保温,对保温材料的选用不当或缠裹松散,保护壳不严、不光、开裂、造成结露。

 (7) 塑料排水管不按要求位置和数量装伸缩节(器)承插接口周围缝隙大或不匀,粘结剂性能不良,没有溶合,粘结剂外溢,脏污管道。

 (8) 排水立管、地漏、便器之排水立管等穿越楼板处混凝土疏松以及防水层作法不符合要求或被破坏,造成渗漏。

 (9) 室外污水管道无渗漏试验,或试验结果不符合要求无处理结论;砖砌井室不按规定勾缝,抹灰,管道穿越处有渗漏;

 () 室外管道接口(捻口、抹带等)及混凝土垫层做法不符要求。

 4、 卫生器具安装通病

 (1) 固定不牢

 轻质隔墙上没有采取有效的夹(锚)固定措施或锚固点外露明显,影响观感;没有预埋地脚螺栓或没有用膨胀螺栓固定,器具固定螺栓没有加软垫;采用下木楔,用木螺丝固定,不延年;支架制做的或设计的不合理,刚度不够,观感不好;

 (2) 高低池安装的相对位置不合理,造成低池无法使用。

 (3) 坐便器后出水的软管安装常出现以下问题:

 软管橡胶质量不好;

 便器座标超偏,造成软管弯瘪,或拉伸过紧与硬管搭接过短,或冲水立管座标偏;

 软硬管搭接处用铅丝捆绑(应用喉箍卡固定、卡固)。

 (4)排水栓常见问题

 排水栓高与器具地面,有积水,其栓口镶接处没加软垫,造成渗漏;

 排水栓上无溢水眼;

 高低池的上池排水关管距低池底面过高,管口没做成马蹄形,向外溅水,甚至排水栓下不接短管

 排水栓的连接 管插入排水管的长度不够,固定不牢,其插入部位周围的缝隙不堵塞,臭气外溢。

 (5) 地漏标高不准,造成地面存水影响走路。

 (6)多功能排水器的进、出管,接口不严密,埋于垫层中者,又没有进行隐检,或垫层顶面无防水功能,造成垫层浸水湿透,或卫生间地面也没做蓄水试验,或只采取纸胎油毡、不能久泡的防水材料,造成渗漏。

 (7) 卫生器具配件安装通病

 所选用配件质量低劣,不符合节水规定(如采用非节水型水咀、水箱内配件等);启闭不灵活,不严密,造成渗漏;

 未调试水箱内的配件及合理的水位;

 配件不齐全,不安装堵链。

 (8)澡盆裙边无检查门,影响检修,软管喷头挂钩位置不合理,不便使用。

泳池循环水管道要用什么材质的。水的温度是到度。

 看你投资预算情况。用不锈钢管,造价高,但耐用,不生锈,需焊接安装;用镀锌钢管,造价稍低,焊接接头部位会生锈,需焊接安装;用耐温热水管,比如PE-RT管,也能满足要求,此类水管大口径的市场上不常用。

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标准是什么

 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 GB—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年月1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的通知

 建标[]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号文的要求,由化工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GB—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一九九五年十月一日起施行,原《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GBJ—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化工部负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中国寰球化学工程公司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一九九五年三月十六日

 1 总则

 1.0.1 为了控制工业循环冷却水系统内由水质引起的结垢、污垢和腐蚀,保证设备的换热效率和使用年限,并使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达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工程中间接换热的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

 1.0.3 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应符合安全生产、保护环境、节约能源和节约用水的要求,并便于施工、维修和操作管理。

 1.0.4 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应在不断地总结生产实践经验和科学试验的基础上,积极慎重地采用新技术。

 1.0.5 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除应按本规范执行外,尚应符合有关现行国家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符号

 2.1 术语

 2.1.1 循环冷却水系统Recinrculating cooling water system

 以水作为冷却介质,由换热设备、冷却设备、水泵、管道及其它有关设备组成,并循环使用的一种给水系统。

 2.1.2 敞开式系统Open system

 指循环冷却水与大气直接接触冷却的循环冷却水系统。

 2.1.3 密闭式系统Closed system

 指循环冷却水不与大气直接接触冷却的循环冷却水系统。

 2.1.4 药剂Chemicals

 循环冷却水处理过程中所使用的各种化学物质。

 2.1.5 异养菌数Count of heterotrophic bacteria

 按细菌平皿计数法求出每毫升水中的异养菌个数。

 2.1.6 粘泥Slime

 指微生物及其分泌的粘液与其它有机和无机的杂质混合在一起的粘浊物质。

 2.1.7 粘泥量Slime content

 用标准的浮游生物网,在一定时间内过滤定量的水,将截留下来的悬浊物放入量筒内静置一定时间,测其沉淀后粘泥量的容积,以mL/ 表示。

 2.1.8 污垢热阻值Fouling resistance

 表示换热设备传热面上因沉积物而导致传热效率下降程度的数值,单位为㎡K/W。

 2.1.9 腐蚀率Corrosionrate

 以金属腐蚀失重而算得的平均腐蚀率,单位为mm/a。

 2.1. 系统容积System capacity volume

 循环冷却水系统内所有水容积的总和。

 2.1. 浓缩倍数Cycle of concentration

 循环冷却水的含盐浓度与补充水的含盐浓度之比值。

 2.1. 监测试片Monitoring test coupon

 放置在监测换热设备或测试管道上监测腐蚀用的标准金属试片。

 2.1. 预膜Prefilming

 在循环冷却水中投加预膜剂,使清洗后的换热设备金属表面形成均匀密致的保护膜的过程。

 2.1. 间接换热Indirest heat exchange

 换热介质之间不直接接触的一种换热形式。

 2.1. 旁流水Side stream

 从循环冷却水系统中分流出部分水量,按要求进行处理后,再返回系统。

 2.1. 药剂允许停留时间Permittde retention time of chemi-cals

 药剂在循环冷却水系统中的有效时间。

 2.1. 补充水量Amount of makeup water

 循环冷却水系统在运行过程中补充所损失的水量。

 2.1. 排污水量Amount of blowdown

 在确定的浓缩倍数条件下,需要从循环冷却水系统中排放的水量。

 2.1. 热流密度Heat load intensity

 换热设备的单位传热面每小时传出的热量,以w/㎡表示。

  2.2 符号

 编  号 符  号 含  义

 2.2.1 A 冷却塔空气流量( /h)

 2.2.2 Ca 空气中的含尘量(g/ )

 2.2.3 Cmi 补充水中某项成份的含量(mg/L)

 2.2.4 Cms 补充水的悬浮物含量(mg/L)

 2.2.5 Cri 循环冷却水中某项成份的含量(mg/L)

 2.2.6 CTS 循环冷却水的悬浮物含量(mg/L)

 2.2.7 Gsi 旁流处理后水中某项成份的含量(mg/L)

 2.2.8 Css 旁流过滤后水的悬浮物含量(mg/L)

 2.2.9 Gc 加氯量(kg/h)

 2.2. Gf 系统首次加药量(kg)

 2.2. Gn 非氧化性杀菌灭藻剂的加药量(kg)

 2.2. Gr 系统运行时的加药量(kg/h)

 2.2. g 单位循环冷却水的加药量(mg/L)

 2.2. gc 单位循环冷却水的加氯量(mg/L)

 2.2. Ks 悬浮物沉降系数

 2.2. N 浓缩倍数

 2.2. Q 循环冷却水量( /h)

 2.2. Qb 排污水量( /h)

 2.2. Qe 蒸发水量( /h)

 2.2. Qm 补充水量( /h)

 2.2. Qsi 旁流处理水量( /h)

 2.2. Qsf 旁流过滤水量( /h)

 2.2. Qw 风吹损失水量( /h)

 2.2. Td 设计停留时间(h)

 2.2. V 系统容积( )

 2.2. Vf 设备中的水容积( )

 2.2. Vp 管道容积( )

 2.2. Vpc 管道和膨胀罐的容积( )

 2.2. Vt 水池容积( )

 3 循环冷却水处理

 3.1 一般规定

 3.1.1 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方案的选择,应根据换热设备设计对污垢热阻值和腐蚀率的要求,结合下列因素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3.1.1.1 循环冷却水的水质标准;

 3.1.1.2 水源可供的水量及其水质;

 3.1.1.3 设计的浓缩倍数(对敞开式系统);

 3.1.1.4 循环冷却水处理方法所要求的控制条件;

 3.1.1.5 旁流水和补充水的处理方式;

 3.1.1.6 药剂对环境的影响。

 3.1.2 循环冷却水用水量应根据生产工艺的最大小时用水量确定,供水温度应根据生产工艺要求并结合气象条件确定。

 3.1.3 补充水水质资料的收集与选取应符合下列规定:

 3.1.3.1 当补充水水源为地表水时,不宜少于一年的逐月水质全分析资料;

 3.1.3.2 当补充水水源为地下水时,不宜少于一年的逐季水质全分析资料;

 3.1.3.3 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应以补充水水质分析资料的年平均值作为设计依据,以最差水质校核设备能力。

 3.1.4 水质分析项目宜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要求。

 3.1.5 敞开式系统中换热设备的循环冷却水侧流速和热流密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3.1.5.1 管程循环冷却水流速不宜小于0.9m/s;

 3.1.5.2 壳程循环冷却水流速不应小于0.3m/s。当受条件限制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采取防腐涂层、反向冲洗等措施;

 3.1.5.3 热流密度不宜大于.2kW/㎡。

 3.1.6 换热设备的循环冷却水侧管壁的污垢热阻值和腐蚀率应按生产工艺要求确定,当工艺无要求时,宜符合下列规定:

 3.1.6.1 敞开式系统的污垢热阻值宜为1.× ~3.× ㎡K/W;

 3.1.6.2 密闭式系统的污垢热阻度宜小于0.× ㎡K/W。

 3.1.6.3 碳钢管壁的腐蚀率宜小于0.mm/a,铜、铜合金和不锈钢管壁的腐蚀率宜小于0.mm/a。

 3.1.7 敞开式系统循环冷却水的水质标准应根据换热设备的结构形式、材质、工况条件、污垢热阻值、腐蚀率以及所采用的水处理配方等因素综合确定,并宜符合表3.1.7的规定。

 循环冷却水的水质标准          表3.1.7

 注:①甲基橙碱度以CaCo3计;

 ②硅酸以SiO2计;

 ③ +以CaCo3计。

 3.1.8 密闭式系统循环冷却水的水质标准应根据生产工艺条件确定。

 3.1.9 敞开式系统循环冷却水的设计浓缩倍数不宜小于3.0。浓缩倍数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N——浓缩倍数;

 Qm——补充水量( /h);

 Qb——排污水量( /h);

 Qw——风吹损失水量( /h)。

 3.1. 敞开式系统循环冷却水中的异养菌数宜小于5× 个/mL;粘泥量宜小于4mL/ 。

  3.2 敞开式系统设计

 3.2.1 循环冷却水在系统内的设计停留时间不应超过药剂的允许停留时间。设计停留时间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Td——设计停留时间(h);

 V——系统容积( )。

 3.2.2 循环冷却水的系统容积宜小于小时循环水量的1/3。当按下式计算的系统容积超过前述规定时,应调整水池容积。

 

 式中Vf——设备中的水容积( );

 Vp——管道容积( );

 Vt——水池容积( )。

 3.2.3 经过投加阻垢剂、缓蚀剂和杀菌灭藻剂处理后的循环冷却水不应作直流水使用。

 3.2.4 系统管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3.2.4.1 循环冷却水回水管应设置直接接至冷却塔集水池的旁路管;

 3.2.4.2 换热设备的接管宜预留接临时旁路管的接口;

 3.2.4.3 循环冷却水系统的补充水管管径、集水池排空管管径应根据清洗、预膜置换时间的要求确定。置换时间应根据供水能力确定,宜小于8h。当补充水管设有计量仪表时,应增设旁路管。

 3.2.5 冷却塔集水池宜设置便于排除或清除淤泥的设施。集水池出口处和循环水泵吸水井宜设置便于清洗的栏污滤网。

 3.3 密闭式系统设计

 3.3.1 密闭式循环冷却水系统容积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Vpc——管道和膨胀罐的容积( )。

 3.3.2 密闭式循环冷却水系统的加药设施,应具备向补充水和循环水投药的功能。

 3.3.3 密闭式循环冷却水系统的供水总管和换热设备的供水管,应设置管道过滤器。

 3.3.4 密闭式循环冷却水系统的管道低点处应设置泄空阀,管道高点处应设置自动排气阀。

  3.4 阻垢和缓蚀

 3.4.1 循环冷却水的阻垢、缓蚀处理方案应经动态模拟试验确定,亦可根据水质和工况条件相类似的工厂运行经验确定。当做动态模拟试验时,应结合下列因素进行:

 3.4.1.1 补充水水质;

 3.4.1.2. 污垢热阻值;

 3.4.1.3 腐蚀率;

 3.4.1.4 浓缩倍数;

 3.4.1.5 换热设备的材质;

 3.4.1.6 换热设备的热流密度;

 3.4.1.7 换热设备内水的流速;

 3.4.1.8 循环冷却水温度;

 3.4.1.9 药剂的允许停留时间;

 3.4.1. 药剂对环境的影响;

 3.4.1. 药剂的热稳定性与化学稳定性。

 3.4.2 当敞开式系统换热设备的材质为碳钢,循环冷却水采用磷系复合配方处理时,循环冷却水的主要水质标准除应符合本规范3.1.7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3.4.2.1 悬浮物宜小于mg/L;

 3.4.2.2 甲基橙碱度宜大于mg/L(以CaCo3计);

 3.4.2.3 正磷酸盐含量(以 计)宜小于或等于磷酸盐总含量(以 计)的%。

 3.4.2 当采用聚磷酸盐及其复合药剂配方时,换热设备出口处的循环冷却水温度宜低于℃。

 3.4.4 当敞开式系统循环冷却水处理采用含锌盐的复合药剂配方时,锌盐含量宜小于4.0mg/L(以 计),pH值宜小于8.3。当pH值大于8.3时,水中溶解锌与总锌重量比不应小于%。

 3.4.5 当敞开式系统循环冷却水处理采用全有机药剂配方时,循环冷却水的主要水质标准除应符合本规范3.1.7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3.4.5.1 pH值应大于8.0;

 3.4.5.2 钙硬度应大于mg/L;

 3.4.5.3 甲基橙碱度应大于mg/L(以CaCO3计)。

 3.4.6 当循环冷却水系统中有铜或铜合金换热设备时,循环冷却水处理应投加铜缓蚀剂或采用硫酸亚铁进行铜管成膜。

 3.4.7 循环冷却水系统阻垢、缓蚀剂的首次加药量,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Gf——系统首次加药量(kg);

 g——单位循环冷却水的加药量(mg/L)。

 3.4.8 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运行时,阻垢、缓蚀剂的加药量,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Gr——系统运行时的加药量(kg/h);

 Qe——蒸发水量( /h)。

 3.4.9 密闭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运行时,缓蚀剂加药量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3.5 菌藻处理

 3.5.1 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的菌藻处理应根据水质、菌藻种类、阻垢剂和缓蚀剂的特性以及环境污染等因素综合比较确定。

 3.5.2 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的菌藻处理宜采用加氯为主,并辅助投加非氧化性杀菌灭藻剂。

 3.5.3 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的加氯处理宜采用定期投加,每天宜投加1~3次,余氯量宜控制在0.5~1.0mg/L之内。每次加氯时间根据实验确定,宜采用3~4h。加氯量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Gc——加氯量(kg/h);

 Q——循环冷却水量( /h);

 gc——单位循环冷却水的加氯量,宜采用2~4mg/L。

 3.5.4 液氯的投加点宜设在冷却塔集水池水面以下2/3水深处,并应采取氧气分布措施。

 3.5.5 非氧化性杀菌灭藻剂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3.5.5.1 高效、广谱、低毒;

 3.5.5.2 pH值的适用范围较宽;

 3.5.5.3 具有较好的剥离生物粘泥作用;

 3.5.5.4 与阻垢剂、缓蚀剂不相互干扰;

 3.5.5.5 易于降解并便于处理。

 3.5.6 非氧化性杀菌灭藻剂,每月宜投加1~2次。每次加药量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Gn——加药量(kg)。

 3.5.7 非氧化性杀菌灭藻剂宜投加在冷却塔集水池的出水口处。

 3.6 清洗和预膜处理

 3.6.1 循环冷却水系统开车前,应进行清洗、预膜处理、但密闭式系统的预膜处理应根据需要确定。

 3.6.2 循环冷却水系统的水清洗,应符合下列规定:

 3.6.2.1 冷却塔集水池、水泵吸水池、管径大于或等于mm的新管,应进行人工清扫;

 3.6.2.2 管道内的清洗水流速不应低于1.5m/s;

 3.6.2.3 清洗水应从换热设备的旁路管通过;

 3.6.2.4 清洗时应加氯杀菌,水中余氯宜控制在0.8~1.0mg/L之内。

 3.6.3 换热设备的化学清洗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3.6.3.1 当换热设备金属表面有防护油或油污时,宜采用全系统化学清洗。可采用专用的清洗剂或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3.6.3.2 当换热设备金属表面有浮锈时,宜采用全系统化学清洗。可采用专用的清洗剂;

 3.6.3.3 当换热设备金属表面锈蚀严重或结垢严重时,宜采用单台酸洗。当采用全系统酸洗时,应对钢筋混凝土材质采取耐酸防腐措施。换热设备酸洗后应进行中和、钝化处理;

 3.6.3.4 当换热设备金属表面附着生物粘泥时,可投加具有剥离作用的非氧化性杀菌灭藻剂进行全系统清洗。

 3.6.4 循环冷却水系统的预膜处理应在系统清洗后立即进行,预膜处理的配方和操作条件应根据换热设备材质、水质、温度等因素由试验或相似条件的运行经验确定。

 3.6.5 当一个循环冷却水系统向两个或两个以上生产装置供水时,清洗、预膜应采取不同步开车的处理措施。

 3.6.6 循环冷却水系统清洗、预膜水应通过旁路管直接回到冷却塔集水池。

 4 旁流水处理

 4.0.1 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中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设置旁流水处理设施:

 4.0.1.1 循环冷却水在循环过程中受到污染,不能满足循环冷却水水质标准的要求;

 4.0.1.2 经过技术经济比较,需要采用旁流水处理以提高设计浓缩倍数;

 4.0.1.3 生产工艺有特殊要求。

 4.0.2 旁流水处理设计方案应根据循环冷却水水质标准,结合去除的杂质种类、数量等因素综合比较确定。

 4.0.3 敞开式系统采用旁流过滤方案去除悬浮物时,其过滤水量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Qsf——旁流过滤水量( /h);

 Cms——补充水的悬浮物含量(mg/L);

 Crs——循环冷却水的悬浮物含量(mg/L);

 Css——旁流过滤后水的悬浮物含量(mg/L);

 A——冷却塔空气流量( /h);

 Ca——空气中含尘量(g/ );

 Ks——悬浮物沉降系数,可通过试验确定。当无资料时可选用0.2。

 4.0.4 敞开式系统的旁流过滤水量亦可按循环水量的1%~5%或结合国内运行经验确定。

 4.0.5 密闭式系统宜设旁滤处理设施,旁滤量宜为循环水量的2%~5%。

 4.0.6 当采用旁流水处理去除碱度、硬度、某种离子或其它杂质时,其旁流水量应根据浓缩或污染后的水质成份、循环冷却水水质标准和旁流处理后的出水水质要求等按下式计算确定:

 

 式中Qsi——旁流处理水量( /h);

 Cmi——补充水中某项成份的含量(mg/L);

 Cri——循环冷却水中某项成份的含量(mg/L);

 Csi——旁流处理后水中某项成份的含量(mg/L)。

 5 补充水处理

 5.0.1 敞开式系统补充水处理设计方案应根据补充水量、补充水的水质成份、循环冷却水的水质标准、设计浓缩倍数等因素,并结合旁流水处理和全厂给水处理的内容综合确定。

 5.0.2 密闭式系统的补充水,应符合生产工艺对水质和水温的要求,可采用软化水、除盐水或冷凝水等。当补充水经除氧或除气处理后,应设封闭设施。

 5.0.3 循环冷却水系统的补充水量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5.0.3.1 敞开式系统

 

 5.0.3.2 密闭式系统

 

 式中α——经验系数,可取α=0.。

 5.0.4 密闭式系统补充水管道的输水能力,应在4t~6h内将系统充满。

 5.0.5 补充水的加氯处理,宜采用连续投加方式。游离性余氯量可控制在0.1~0.2mg/L的范围内。

 5.0.6 补充水应控制铝离子的含量。

 6 排水处理

 6.0.1 循环冷却水系统的排水应包括系统排污水、排泥、清洗和预膜的排水、旁流水处理及补充水处理过程中的排水等,当水质超过排放标准时,应结合下列因素确定排水处理设计方案:

 6.0.1.1 排水的水质和水量;

 6.0.1.2 排放标准或排入全厂污水处理设施的水质要求;

 6.0.1.3 重复使用的条件。

 6.0.2 排水处理设施的设计能力应按正常的排放量确定。当排水的水质、水量变化较大,影响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时,应设调节池。

 6.0.3 系统清洗、预膜的排水和杀菌灭藻剂毒性降解所需的调节设施,宜结合全厂的排水调节设施统一设计。

 6.0.4 当排水需要进行生物处理时,宜结合全厂的生物处理设施统一设计。

 6.0.5 密闭式系统因试车、停车或紧急情况排出含有高浓度药剂的循环冷却水时,应设置贮存设施。

 7 药剂的贮存和投配

 7.0.1 循环冷却水系统的水处理药剂宜在全厂室内仓库贮存,并应在循环冷却水装置区内设药剂贮存间。液氯和非氧化性杀菌灭藻剂应渗专用仓库或贮存间贮存。

 7.0.2 药剂的贮存量应根据药剂的消耗量、供应情况和运输条件等因素确定,或按下列要求计算:

 7.0.2.1 全厂仓库中贮存的药剂量可按~d消耗量计算;

 7.0.2.2 贮存间贮存的药剂量可按7~d消耗量计算;

 7.0.2.3 酸贮罐容积宜按一罐车的容积加d消耗量计算。

 7.0.3 药剂在室内的堆放高度宜符合下列规定:

 7.0.3.1 袋装药剂为1.5~2.0m;

 7.0.3.2 散装药剂为1.0~1.5m;

 7.0.3.3 桶装药剂为0.8~1.2m。

 7.0.4 药剂贮存间与加药间宜相互毗连,并设运输和起吊设备。

 7.0.5 浓酸的装卸和投加应采用负压抽吸、泵输送或重力自流,不应采用压缩空气压送。

 7.0.6 酸贮罐的数量不宜少于2个。贮罐应设安全围堰或放置于事故池内,围堰或事故池应作内防腐处理并设集水坑。

 7.0.7 药剂溶解槽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7.0.7.1 溶解槽的总容积可按8~h的药剂消耗量和5%~%的溶液浓度确定;

 7.0.7.2 溶解槽应设搅拌设施;

 7.0.7.3 溶解槽宜设一个;

 7.0.7.4 易溶药剂的溶解槽可与溶液槽合并。

 7.0.8 药剂溶液槽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7.0.8.1 溶液槽的总容积可按8~h的药剂消耗量和1%~5%的溶液浓度确定;

 7.0.8.2 溶液槽的数量不宜少于2个;

 7.0.8.3 溶液槽宜设搅拌设施,搅拌方式应根据药剂的性质和配制条件确定。

 7.0.9 液态药剂宜原液投加。

 7.0. 药剂溶液的计量宜采用计量泵或转子流量计,计量设备宜设备用。

 7.0. 液氯计量应有瞬时和累计计量。加氯机出口宜设转子流量计进行瞬时计量,氯瓶宜设磅秤进行累计计量。

 7.0. 加氯机的总容量和台数应按最大小时加氯量确定。加氯机宜设备用。

 7.0. 加氯间必须与其它工作间隔开,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7.0..1 应设观察窗和直接通向室外的外开门;

 7.0..2 氯瓶和加氯机不应靠近采暖设备;

 7.0..3 应设通风设备,每小时换气次数不宜小于8次。通风孔应设在外墙下方;

 7.0..4 室内电气设备及灯具应采用密闭、防腐类型产品,照明和通风设备的开关应设在室外;

 7.0..5 加氯间的附近应设置防毒面具、抢救器材和工具箱。

 7.0. 当工作氯瓶的容量大于或等于kg时,氯瓶间应与加氯间隔开,并应设起吊设备;当小于kg时,氯瓶间和加氯间宜合并,并宜设起吊设备。

 7.0. 向循环冷却水直接投加浓酸时,应设置酸与水的均匀混合设施。

 7.0. 药剂的贮存、配制、投加设施、计量仪表和输送管道等,应根据药剂的性质采取相应的防腐、防潮、保温和清洗的措施。

 7.0. 药剂贮存间、加药间、加氯间、酸贮罐、加酸设施等,应根据药剂性质及贮存、使用条件设置生产安全防护设施。

 7.0. 循环冷却水系统可根据药剂投加设施的具体需要,结合循环冷却水处理的内容和规模设置维修工具。

 8 监测、控制和化验

 8.0.1 循环冷却水系统监测仪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8.0.1.1 循环给水总管应设流量、温度和压力仪表;

 8.0.1.2 循环回水总管宜设流量、温度和压力仪表;

 8.0.1.3 旁流水管、补充水管应设流量仪表;

 8.0.1.4 换热设备对腐蚀率和污垢热阻值有严格要求时,应在换热设备的进水管或出水管上设流量、温度和压力仪表。

 8.0.2 循环冷却水系统宜设模拟监测换热器、监测试片器和粘泥测定器。

 8.0.3 循环冷却水系统宜在下列管道上设置取样管:

 (1)循环给水总管;

 (2)循环回水总管;

 (3)补充水管;

 (4)旁流水出水管;

 (5)换热设备出水管。

 8.0.4 循环水泵的吸水池或冷却塔的集水池应设液位计,水池的水位与补充水进水阀门宜用联锁控制。吸水池宜设低液位报警器。

 8.0.5 循环冷却水系统采用加酸处理时,应对pH值进行检测。

 8.0.6 化验室的设置应根据循环冷却水系统的水质分析要求确定。日常检测项目的化验设施宜设置在循环冷却水装置区内,非日常检测项目可利用全厂中央化验室的设施或与其它单位协作检测。

 8.0.7 以水质化验和微生物分析为主的化验室,宜设水质分析间、天平间、试剂间、仪器间、生物分析间和更衣间等。

 8.0.8 水质日常检测项目包括下列内容:

 (1)pH值;

 (2)硬度;

 (3)碱度;

 (4)钾离子;

 (5)电导率;

 (6)悬浮物;

 (7)游离氯;

 (8)药剂浓度。

 8.0.9 循环冷却水水质化验可根据具体要求增加以下检测项目:

 (1)微生物分析;

 (2)垢层与腐蚀产物的成份分析;

 (3)腐蚀速率测定;

 (4)污垢热阻值测定;

 (5)生物粘泥量测定;

 (6)药剂质量分析。

 8.0. 循环冷却水宜每季进行水质全分析。

 附录A 水质分析项目表

 水样(水源)         名称:外观:

 取样地点:          水温:℃

 取样日期:

游泳池的水要经过哪些水质标准的检测?

  我国卫生部及体育运动委员会在年7月日颁布的游泳池水质标准如下所示:

 1、 PH值6.5-8.5

 2、浑浊度不大于5度或池水透明度应在1.5m左右深处两沿岸岸边能看清池底四、五泳道为准。

 3、耗氧量不得超过mg/l

 4、游泳余氯应0.4-0.6mg/l,化合性余氯应在1.0mg/l以上。

 5、细菌总数不得超过个/L

 6、尿素不得超过3.5mg/L.

 7、池水温度为℃-℃

  我国建设部于年3月8日批准发布了《游泳池水质标准》(CJ-)城镇建设行业标准,于年月1日起实施。现将标准主要技术内容介绍如下:

 1游泳池原水和补充水质要求

 1.1游泳池原水和补充水水质必须符合GB的要求。

 2游泳池池水水质基本要求

 2.1池水的感官性状良好。

 2.2池水中不含有病原微生物。

 2.3池水中所含化学物质不得危害人体健康。

 3游泳池池水水质检验项目及限值

 3.1游泳池池水水质常规检验项目及限值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游泳池池水水质常规检验项目及限值1、浑浊度1NTU

 2、PH值 7.0~7.8

 3、尿素3.5mg/L

 4、菌落总数(℃,h)CFU/mL

 5、总大肠菌群(℃,h)每mL不得检出

 6、游离性余氯 0.2~1.0mg/L

 7、化合性余氯0.4mg/L

 8、臭氧(采用臭氧消毒时)0.2mg/m3以下(水面上空气中)

 9、水温~℃

 3.2游泳池池水水质常规检验项目及限值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游泳池池水水质常规检验项目及限值

 1、溶解性总固体(TDS)原水TDS+mg/L

 2、氧化还原电位(ORP)mV

 3、氰尿酸mg/L

 4、三卤甲烷(THM)g/L

 3.3常规检验微生物超标或发生污染事故时,池水还应按当地卫生部门要求的附加水质检测内容和非常规微生物检测内容进行检测.

 以上便是我国对于游泳池水质标准的要求,希望能够帮到你。

游泳池给水排水工程技术规程 CJJ-( 运行、维护和管理)

  运行、维护和管理

 

  .1 一般规定

 

  .1.1 游泳池的池水循环净化处理的开放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具有合格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 竞赛类游泳池、专用类游泳池应取得工艺及竞赛组委会的认可;

 

  3 非竞赛类游泳池、水上游乐池等应符合地方的相关规定。

 

  .1.2 从事池水循环净化处理系统操作运行的工作人员应具备下列知识和技能:

 

  1 应具有必需的物理、化学药品使用知识;

 

  2 应具有机电设备操作、维修的技能;

 

  3 应具有现场水质检测的知识和能力。

 

  .1.3 池水循环净化处理系统的运行操作、维修及管理人员,应按本规程附录F规定的相关表格及内容做好系统运行情况记录。

 

  .1.4 池水循环净化处理系统的设备供应商应提供下列资料:

 

  1 不同用途游泳池、水上游乐池、文艺演出水池池水循环净化处理系统各处理工序单元设备、设施配置及系统运行态势图;

 

  2 设备设施及装置维修方案;

 

  3 设备设施及配套装置维修手册及大修、中修的时间。

 

  .1.5 游泳池、水上游乐池及文艺演出水池池水循环净化处理系统的运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正常开放使用时间内应满负荷流量全设备系统运行;

 

  2 夜间或非开放时间内石英砂过滤处理系统宜按不小于1/3负荷流量全设备系统运行;

 

  3 竞赛用游泳池在进行竞赛时段可短暂停止运行。

 

  .1.6 游泳池、水上游乐池及文艺演出水池的全池换水时间间隔,应符合当地卫生监督部门的规定。

 

  .1.7 水上游乐设施的功能池水循环运行制度应由水上游乐设施工艺设计确定。

 

  .1.8 水上游乐池、文艺演出水池的水景系统运行制度应由业主、文艺演出工艺设计确定。

 

  .2 卫生管理

 

  .2.1 游泳池、水上游乐池的经营管理单位应在明显部位明示游泳、嬉水游乐人员遵守下列规定:

 

  1 应在游泳、嬉水游乐前后使用卫生间和淋浴;

 

  2 应按洗净设施的顺序逐一通过,不应绕道和跳跃通过;

 

  3 不应在池岸食用食品;

 

  4 不应在池内使用肥皂、香波及合成洗涤液。

 

  .2.2 游泳池的经营部门应科学规划、合理安排每日不同人员群体的开放场次及每个场次的开放时间,做到分场次限时段地严格控制游泳人数。

 

  .2.3 应在每个开放场次结束后对游泳池的设施进行刷洗清洁,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采用自来水或符合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池水对池岸进行冲洗清洁,冲洗水不应流入池内;

 

  2 应泄空浸脚消毒池、强制淋浴集水盘存水,对浸脚消毒池、淋浴水盘、通道地面和墙面等部进行刷洗清洁,并应向浸脚池注入新消毒液。

 

  .2.4 游泳池、水上游乐池内壁及池内设施的清洁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日应对池底、高沿水池的水面与大气交界面池壁进行清洁一次;

 

  2 每7d应对溢流回水槽、溢水槽的槽底、槽壁、格栅盖板和撇沫器的内外表面刷洗清洁一次;

 

  3 设有移动分隔池岸和可升降式池底板时,应每月对移动分隔表面、升降池底的上表面、下表面和池底刷洗清洁一次。

 

  .2.5 文艺演出池应在每个演出场次结束后对池壁、池底、池岸和池内设施等清洁一次。

 

  .2.6 平衡水池和均衡水池宜每半年泄空池水,并应采用mg/L浓度的氯消毒液刷洗池底和池壁表面一次。

 

  .3 水质监测

 

  .3.1 游泳池、水上游乐池应每d按本规程第章的规定对人工检查分析工具和在线水质监测设施进行标定一次。

 

  .3.2 游泳池、水上游乐池及文艺演出池的经营管理单位,应按表.3.2的规定对池水水质进行检测、监测。

 

  表.3.2 游泳池、水上游乐池及文艺演出池的池水水质常规检验项目和检测频率

 注:1 细菌总数、大肠菌群、嗜肺军团菌,以当地卫生监督部门规定为准;

 

  2 表中“—”表示无此要求。

 

  .3.3 细菌和总大肠菌群等试验检测的频率、水样采集方式等,应符合当地卫生监督部门或疾病控制中心的规定。

 

  .3.4 池水水质检测结果应分不同池子按本规程附录E中表F.0.2的格式记录。

 

  .3.5 水质在线监测数据和人工检测数据记录应保存d。

 

  .4 水质异常处理

 

  .4.1 池水水质出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向当地卫生监督部门及工程主管部门报告,并应在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对池水进行处理。

 

  .4.2 当池水中发生严重异常情况时,应按下列规定处理:

 

  1 停止游泳池开放;

 

  2 收集水样送检;

 

  3 清除污染物,采用mg/L浓度的氯消毒剂对池水进行冲击消毒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排空池水;

 

  4 对池壁、池底、池岸、回水口(槽)、溢水口(槽)、均(平)衡水池等相关设施进行刷洗、消毒和清洁;

 

  5 重新向池内注入清洁的新鲜水,并按设计要求进行循环净化处理;

 

  6 按《游泳池水质标准》CJ/T 水质指标进行全面检测,并使其稳定在规定的范围内;

 

  7 对配套的洗净设施、更衣间、淋浴间和卫生间等房间的墙面、地面和相关设施进行消毒、刷洗和清洁;

 

  8 按本条第1款~第7款要求处理完成后,报请当地卫生主管部门复检确认合格。

 

  .4.3 当游泳池和水上游乐池的池岸上出现血或排泄物时,应立即吸附清除,并应采用浓度不低于mg/L的氯消毒剂刷洗清洁,污物不得冲洗至池内及溢流回水槽、溢流水槽内。

 

  .5 化学药品溶液配制

 

  .5.1 化学药品的管理、使用、运输和储存,应符合现行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Z 的规定。

 

  .5.2 操作和接触化学药品的人员培训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熟悉所用各种化学药品的成分、性质、功效、危害性和标识;

 

  2 熟悉所用各种化学药品的有效成分含量、影响有效成分的因素和预防措施;

 

  3 熟悉所用各种化学药品的包装、商标、运输方法和储存要求;

 

  4 熟练掌握所用各种化学药品发生包装破损、泄漏时的处置措施及残渣处理和回收方法。

 

  .5.3 化学药品的使用和溶液的配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先进库的化学药品应先使用。

 

  2 化学药品溶液配制人员应穿戴具有抗腐蚀的工作服、手套、护目镜或防毒面具及胶皮鞋等防护用品。

 

  3 取用化学药品的器具应洁净、干燥、牢固,不同化学药品应设专用取用器具,且不得混用。

 

  4 溶解或稀释化学药品时,不得将水向有化学药品的容器内投放,应将化学药品投入到有水的容器内,并应采用电动或水力搅拌方式将化学药品与水充分搅拌混合,确保药液浓度均匀。当药剂触及眼睛时,应立即用紧急冲洗装置冲洗。

 

  5 各池全天需要的化学药品剂量宜一次配置完成。同时应按本规程表F.0.2的格式记录。

 

  6 溶解或稀释化学药品的溶解或稀释桶(槽)应至少每3d清除沉渣一次,投加化学药品前溶液桶(槽)应每日清除沉渣一次。

 

  .5.4 各种固体(含粉状)化学药剂应先在溶解桶(槽)内溶解成%~%的高浓度药溶液,再按下列规定稀释成投加所需要的低浓度化学药品溶剂溶液:

 

  1 混凝剂、除藻剂、消毒剂等高浓度溶液应稀释成3%~5%浓度的药剂溶液;

 

  2 pH值调节剂高浓度溶液应稀释成1%~3%浓度的药剂溶液。

 

  .5.5 化学药品溶液的投加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采用湿式投加,化学药品溶液的浓度应符合本规程第.5.4条的规定。

 

  2 不同化学药品的溶液应按各自独立投加系统连续投加到池水循环水管道内,不得混合投加。各投加系统应以明显标志区分。

 

  .6 设备运行

 

  .6.1 每日每场次开机前应对下列内容进行检验:

 

  1 设备及相关配套设施连接应牢固;

 

  2 所有管道系统的阀门开启、关闭状态应符合系统运行要求;

 

  3 设备供电线路连接应可靠、安全;

 

  4 消毒、加药等溶液浓度、剂量应满足设计要求。

 

  .6.2 毛发聚集器内的滤筒(网)宜每日取出进行清洗后重新装上,并应保证清洁、密封。

 

  .6.3 池水循环水泵的运行操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循环水泵宜逐台在水泵出水管关闭的情况下开启,随后缓慢打开出水管上的阀门,工作泵与备用泵应交替运行,互为备用。

 

  2 每日每开放场次应对循环水泵的下列运行参数进行记录:

 

  1)水泵吸水管和出水管上真空压力表、压力表读数;

 

  2)水泵电动机电流值和温度;

 

  3)水泵转动部位的噪声和振动情况;

 

  4)故障出现部位、产生原因及排除方法。

 

  .6.4 颗粒过滤器的运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过滤器的过滤速度在正常开放使用过程中不应超过本规程表5.4.2-1中规定的限值。

 

  2 颗粒过滤器的阀门应缓慢开启及关闭。

 

  3 颗粒过滤器运行过程中,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对过滤器进行反冲洗:

 

  1)过滤器的进水口水压与出水口水压差达到0.MPa~0.MPa;

 

  2)过滤器连续运行时间超过5d;

 

  3)游泳池池水不泄空,并计划停止开放使用时间超过5d。

 

  4 颗粒过滤器过滤介质的层高低于设计层高的%应予以补充,且每年不应少于一次。

 

  .6.5 硅藻土过滤器的运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正常使用过程中的过滤速度不应超过本规程第5.6.3条中规定的限值。

 

  2 滤元硅藻土涂膜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过滤器停止运行膜脱落后再次涂膜时,应补充%的新硅藻土。

 

  3 滤元涂膜时应关闭进入水池的阀门,开启涂膜阀门。利用水泵抽取硅藻土混合液连续循环涂膜,待排入混合液桶内的水质晶莹透亮,即可开启过滤水入池阀门。关闭涂膜进水阀门后,方可进入池水过滤工序。

 

  4 硅藻土过滤运行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时应对过滤器进行反冲洗:

 

  1)板框式可逆过滤器进水口与出水口的水压差达到0.MPa;

 

  2)烛式硅藻土过滤器的进水口水压力大于出水口水压力值的%。

 

  .6.6 过滤器反冲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逐一单个对过滤器进行反冲洗;

 

  2 单一水反洗及气-水组合反洗的冲洗强度和冲洗历时应符合本规程表5.4.2-3和表5.4.2-4的规定;

 

  3 颗粒过滤器反冲洗时尚应该符合下列规定:

 

  1)应先打开过滤器顶部的排气阀;

 

  2)反冲洗结束后应按不小于1.2倍过滤流量对滤料层进行正洗,待正洗运行1min~3min后,过滤器方可投入池水过滤运行。

 

  .6.7 池水加热设备的运行操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个开放场次前应对加热设备阀门、部件和仪表状况进行检查。

 

  2 当池水循环净化处理系统运行正常后,方可开启热源管道阀门;当池水循环净化处理系统停止运行时,应立即关闭热源管道的阀门。

 

  3 多台池水加热设备时,应交替运行。

 

  .6.8 池水循环净化处理系统相关设备运行情况,应按本规程附录F中表F.0.2的格式记录。

 

  .7 系统维护管理

 

  .7.1 每年应对金属毛发聚集器过滤筒(网)、壳体和附件进行防锈防腐处理一次。

 

  .7.2 池水循环水泵的维护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泵累计运行时间超过h时,应对轴承进行润滑维护;

 

  2 每年应对水泵进行中修一次。

 

  .7.3 水过滤器的维护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月应对压力表连接管、观察窗及排气阀等清洁一次。

 

  2 每3个月应对压力表、流量计的准确性进行校正。

 

  3 每年应打开人孔,检查过滤介质与过滤器接触面的腐蚀情况,并应补充新的滤料至设计要求高度。

 

  4 颗粒过滤器的维护应每5年~7年进行一次,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更换过滤滤料和滤料承托层;

 

  2)整修或更换过滤器内的破损零件和部件;

 

  3)对过滤器内壁和外壁进行防锈防腐处理。

 

  5 硅藻土过滤器经反复冲洗后,进水管与出水管的水压力差数值应持续1h保持不变,并应对滤元骨架上的滤布进行更换。

 

  .7.4 消毒设备及加药系统的维护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个开放场次前应巡视检查消毒设备及加药泵系统,保证水质监测系统中的管道、阀门等全部开启并通畅,电源线路无断路短路。

 

  2 每d应对水质探头用中性溶液清洁一次。

 

  3 每个开放场次前,化学药品溶液桶、消毒剂溶液的剂量应符合场次要求,溶液桶盖的密封应可靠,并应确保化学药品溶液不泄漏。

 

  4 每月应对水质监测的各种控制器、探测器、记录仪表进行检修、保洁和校正一次。

 

  5 人工检测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日应对使用过后的检测仪器清洁一次;

 

  2)每周应对检测用试剂、试纸的质量、有效期进行检查确认一次;

 

  3)每6个月应对检测仪器校正一次。

 

  6 每月应对化学药品储存间内的各种化学药品的有效期检查一次。

 

  7 次氯酸钠发生器、盐氯发生器、无氯消毒剂制取机等消毒设备应按产品说明规定的周期进行检修。

 

  .7.5 臭氧发生器及配套设备的维护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个开放场次前应对臭氧发生器及配套的臭氧增压泵、射流器、静态在线混合器及臭氧接触反应器(罐)、臭氧尾气破坏器等完整性进行检查,并应向水封罐充满水。

 

  2 应定期由臭氧发生器设备生产商或供货商进行下列维护工作:

 

  1)臭氧发生器运行达到h时,应按产品要求清洁或更换进风过滤器;

 

  2)臭氧发生器运行达到h时,应按产品要求更换机内过滤器,并对设备进行清洁一次;

 

  3)应对臭氧投加装置等进行检修。

 

  .7.6 每个开放场次水质监测系统各仪器仪表运行状态的巡查不应少于2次。

 

  .7.7 加热设备的维护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个开放场次应对加热设备及其仪表、附件及温控、阀门的稳固性进行检查;

 

  2 每年应对加热设备及冷热水混合装置进行全面检修,并应清除水垢和防腐处理一次。

 

  .7.8 紫外线消毒器的维护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日开放前应对紫外线消毒器进行检查;

 

  2 无自动冲洗装置时,每d应对紫外灯进行清洁一次;

 

  3 每年应对紫外线照射强度标定一次。

 

  .8 专用附配件

 

  .8.1 每个开放场次使用结束后,应对池子的所有给水口、回水口、泄水口上的格栅护盖及溢流回水槽和溢水槽的格栅盖板以及跳水池水面制波、池底制波及安全防护气浪喷嘴的完整性进行一次检查维护,并应对破损残缺处进行更换。

 

  .8.2 每d对池水循环给水和回水的管道及阀门、附件的严密性、牢固性进行巡视检查一次,并对泄漏、松动部位应进行密封及紧固处理。

 

  .8.3 每个开放场次开放前应对均衡水池的补水进水阀门、水位控制器、真空破坏器或倒流防止器的可靠性进行检查。

卫生间下水管道该怎么验收,有哪些规范

 这里所指的管道,指的是排水/污管道。犹其是阳台之类的排污口,验收时,预先拿一个盛水的器具,然后倒水进排水口。看看水是不是顺利地流走。为什么要验收这个呢,因为在工程施工时,有一些工人在清洁时往往会“偷”这个工。

一、验收的前提条件

 给排水管材、管配件的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规定的标准,有生产厂名、厂牌,产品合格证、质保书等。

二、验收的要求

 1、给水管道应采用通水试验,并按规定进行加压试验,确定有无渗漏。一般民用水管压力承载为2kg,一旦发现压力不够可分段泵水,查出渗漏处。

 2、管道铺设应横平竖直,在转角、水表、龙头、闸阀或管道终端cm处均应设置管卡,与管端连接墙体或其他结构物必须牢固不能松动。

 3、管道应使用专用工具安装,在装接时管口处必须用标准绞刀在铝塑管上作开坡口处理,防止损坏铜接头内部双层护圈,不得出现渗漏。

 4、各类阀门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便于使用和维修。

 5、管道与管道、阀门连接处应严密,管道采用螺纹连接,在连接处应有外露螺纹,安装完毕应及时用管卡固定,不得有渗漏现象。

 6、阀门、水龙头安装位置宜端正,使用灵活方便,出水畅通无阻,水表运转正常。在满足使用的前提下,阀门、水表等可处于相对隐蔽的位置或适当进行表面装饰。

三、验收的方法与常识

 1、检验上、下水走向是否正确,可根据图纸用目测的方法判定。

 2、检验冷、暖水管两个系统装接是否正确,一般热水管为红色,热水龙头开关中间有红色标识,可通过试水冷、热来验收。

 3、检验水管铺设与电源、燃气管位置,一般间距≥mm,可用卷尺检验。

 4、铝塑复合管道进墙暗铺不宜绷紧拉直,可略留余地,以免热水通过时管道膨胀变形将接头胀裂显缝渗漏,可用目测判定略有弯曲即可。

 5、进墙水管略有凹进墙,施工中间验收时注意不能与墙体取平,不然,后道工序进行后将会有外突感,可采用手感摸测。

 (以上回答发布于--,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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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池渗水检测标准

 我国规范规定水池允许渗漏量为:2L/m2d。 举例说明如下: 如一个m3清水池,根据我国规范的规定,每年允许渗漏量为m3。

 

  闭水试验:将水灌至规定的水位,开始记录,对渗水量的测定时间,不少于分钟,根据井内水面的下降值计算渗水量,渗水量不超过规定的允许渗水量即为合格。试验渗水量计算:渗水量试验时间分钟时,每km管道每昼夜渗水量为Q=(q)*(/L),式中Q---每km管道每d的渗水量q---闭水管道分钟的渗水量L---闭水管段长度当Q≤允许渗水量时,试验即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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