渗井排污之痛,为何难以根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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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渗井排污现象时有爆出,不仅危害工农业生产,还会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造成严重损害。
渗井排污,就是利用废弃井或新凿井将污染物垂直向下排放的行为,将水污染物送至含水层污染地下水。地下水污染具有较强的隐蔽性,既难以发现,又难以治理。一旦发现,一般也是为时已晚。地下水的污染修复治理则更为困难,且成本巨大。
渗井排污源于古代人们排放生活污水和粪便的一种方法,即就地挖一口井(坑),把未经任何处理的污水注入井(坑)中让其渗入地下。随着国家环保制度的进一步严格,渗井排污也随之发生了变化。由原来零散的污染危害小的生活污水排放向集中的污染危害大的化工企业生产污水排放转变。
近年来,随着国家环保制度的进一步严格,发达地区一些污染严重的产业向欠发达地区的农村转移,农村地区渗井排污也随之发生了变化。一些不良企业根本没有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借助渗井的手段将产生的高毒高危害化工废水向地下排放。这不仅危害工农业生产,还会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造成严重损害。
渗井排污面临着严峻形势。部分工业企业为既节省成本,又能躲避监管排放污水,则采用浅井水层排污,就地挖一口-米深的浅井,偷将未经处理的污水直接排进地下水。然而地下-米位置通常为可供人饮用的地下水所在处。工业废水和工业废物的直接排放可使地下水中有机和无机化合物的浓度增加,进而危害饮用者健康。
面对渗井排污这一问题,国家已经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进行严惩。《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中明确规定严禁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对于利用渗井排污的企业和个人,将面临罚款、拘留等严厉的法律制裁。
为打击渗井排污,很多省市均将把举报渗井排污纳入到奖励体系。公众可以通过来信、来访、电话、微博、微信、官网等渠道,向相关部门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对于举报线索为利用暗管、渗坑、渗井、灌注等方式偷排工业污水废液的,给予举报人一定奖励。
国家新的机构改革后,地下水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由生态环境部负责。除了各省生态环境部门外,生态环境部下设的六个督察局也将会承担重大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案件查办。华北、华东、华南、西北、西南、东北等六个督察局将分别负责各自区域的相关督察工作。
面对渗井排污这一问题,国家对地下水保护的力度在不断加大,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也在不断增强。相信在国家政策的引导下,地下水环境也将会逐步好转。
地下水是我们重要的饮用水源和灌溉水源,事关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请举手之劳保护好我们的地下水资源。